夹子crazy

【小透明】一个音乐剧粉

【陪着你走】左手×林耀国(张学友水仙)

Blue-Jacky710:

cp:《江湖》左手×《男人四十》林耀国
BGM:《把悲伤留给自己》林苑
(原唱陈升,但我觉得林苑的版本更适合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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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牵你的手啊,从来没有这样要求。”


林耀国今年四十岁了。
作为名不见经传的中学国文老师,他有一份稳定但低薪酬的工作,一个安守本分的妻子,一个不是他亲生却十分懂事的大儿子,一个处在叛逆期的小儿子。
这一切,就是四十岁的林耀国的全部生活。
他的每一天都差不多。
除了这天。
这天林耀国如常地背着双肩包下了班,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有几个不穿校服且发型奇特的“不良少年”簇拥着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男人。
他们叫他“左手哥”。
林耀国忍不住站下脚步,远远地观察名叫“左手哥”的男人的衣着打扮。
学生口中的“左手哥”梳着一头即使到了这个年代,在香港街头也仍旧不多见的脏辫,一绺一绺的棕色发辫自他脑后耷拉下来,差点儿遮住了那两颗亮闪闪的耳钉,与脏辫风格相称的是男人下巴上一圈又短又硬的胡茬和嘴上那一支哈瓦那雪茄,也就是林耀国抽不起更不愿抽的那种。
而与脏辫的形象很不一致的则是男人身上裁剪合体的丝绒西装,以张扬而不失深沉的暗红色为主,面料是好得几乎可以反光的那一种,同时也是林耀国打死都不会穿的那一种。
左手把雪茄从嘴上拿下来的时候,林耀国看清了他左手食指上戴的那个东西——一枚嵌着黑色方形宝石的戒指,银色的指环很宽也很亮,衬得他的手骨节分明,细瘦修长。
林耀国看到左手的时候,左手正跟那班中学生半是讲述半是炫耀自己的事迹,但林耀国不知道的是,左手一眼就从人堆里注意到了他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中学老师。
不知道为什么,左手明明只是随意地朝那个方向望了一眼,却立刻被林耀国吸引了视线,仿佛那边只站着他一个人。
于是左手偷个空档,上上下下仔细把林耀国打量一番。
林耀国五官还算端正,除了右眼下方有一条疤痕,像宝石上的裂纹。他不像左手那么特立独行,不化妆不戴耳钉,仍旧留着对于四十岁男人来说再平常不过的短发,背的双肩包是快要停产的那一种,连身上的衣服也只是一件洗得褪色的蓝衬衫和棕灰色的长裤,标准的中年人穿衣风格,也就是,走在路上绝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风格。
左手觉得这个男人——他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一定活的很无聊。
“嗰边嗰条友你哋识唔识?”左手装作随意地问那几个学生。
“噢,咪就係教国文嗰个林耀国囉——”其中一个学生眯起眼仔细盯着远处的林耀国看了看,很快认出他来。
但林耀国没等左手去搭讪,就逃也似的快步走去相反的方向,好像害怕左手会过来打他一顿一样。
林耀国,左手暗自记下了这个名字。
第二天林耀国下班,照例背上双肩包出门,没成想在校门口却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喂,林耀国!”这声音他不认识,只觉得听起来声调有点高,说话的人年龄应该比自己小。
“边个?”林耀国回头,看见和昨天穿得一模一样的左手,只是这次左手的眼睛很亮,好像闪着光。
“原来係你。”
“你识得我?”
“识,你叫左手,系咪?”
左手本想出其不意,谁知林耀国居然连他的名字都已经知道了。左手心里非常尴尬,不过脸上还是笑着的。
“係,你点知噶?你起过我底?”
“冇,琴日听嗰啲学生咁样叫你啫。”
左手对林耀国更有兴趣了,看来他并不像外表那样闷。
“噉,有冇兴趣同我饮茶?”
“几时?”
“宜家啰。”
左手摊开双手,表示去不去随林耀国的便。
林耀国注意到他的右手戴着棕色的皮手套,现在已经要入夏,他却丝毫没有摘下来的意思。林耀国刚想开口问一句,左手却先出声催促他下决定。
“噉你去唔去啫?”
林耀国闻言,抬手看了看表,五点四十三,如果去饮茶的话就不可能回家吃晚饭了。
偶尔一次而已,他这么劝自己。
“你行先。”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如果这样说不出口,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左手带林耀国去了一间装修精美的茶餐厅,他进门之后环视一圈,看到墙上挂着两幅画,其中一幅画上的人看起来有九分像左手,另一幅却不知道画的是谁。
明亮的暖光吊灯和木制的桌椅让穿着衬衫长裤的林耀国感觉格格不入。然后他突然奇怪地意识到,虽然这偌大的餐厅摆满了桌椅,但除了他们俩,居然一个顾客都没有。
“呢间餐厅我买嘅,冇人知你嚟过,放心啦。”左手好像看穿了林耀国的想法,“想食乜嘢?”
“是但啦,其实茶餐厅都唔系好啱我。”
左手原本坐在林耀国对面,听见这话却起身和他坐在一起,手肘撑着桌面,扭头看着林耀国,突然咧开嘴笑了,笑得特别傻,一点都不像个黑社会。
“笑咩啫?”
“茶餐厅唔啱你,噉,我啱唔啱你?”
左手不断地把椅子靠向林耀国那边,而林耀国则不断地把椅子拉远,几乎要移到另一张桌子旁的时候,林耀国终于忍不住了。
“你做咩啫宜家?”
林耀国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左手跟着他站起来,但林耀国很快避开他,走到了桌子那头。
“林生,係,冇错,你有老婆仔女,但你亦都成日觉得好闷,好想有啲刺激嘢玩下,系咪?”
听到“林生”这个称呼,林耀国不禁愣了愣,这是左手第一次这样称呼他。其实左手的话已经一语道破林耀国的心思,他活了四十年,现在却在本该“不惑”的年龄满脑子都是问题。
俗语云:“男人四十一枝花”,但林耀国一直觉得说“男人四十大傻瓜”更合适。
“你古惑仔识咩呀你,你知唔知我——”林耀国本想冲左手倒一倒苦水,突然又闭上了嘴,他不愿对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吐露心声。
“讲来听下啦,林生,你唔讲我点知啫?”
可能真的是林耀国生活中太缺乏波澜,左手就像是丢进他这无风无浪的池塘中的一颗鹅卵石,激起千层浪花。也是,毕竟他心里充斥了太多焦躁、压抑、烦恼甚至愤怒,偶尔见到左手这样一个闪耀如同星光的人,他怎么能不心动?
林耀国是人,人就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也会欲求不满,会烦闷无聊。
但生活正在让他变得不像人。
而左手,就是重新让林耀国成为“人”的催化剂。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林耀国把四十年来从没跟任何人说过的话,全都说给了左手。
林耀国说了很多很多,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说这么多:他妻子曾经爱上过他们的老师还有了孩子,老师病危,妻子还要专程跟他请假去看;他的小儿子正值青春期,叛逆的不得了,什么事都要他操心;他教书的那所中学不重视国文,连上课也没人听;他上课风趣幽默,下课就变得沉默寡言;他曾经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子,可现在年当四十事业却仍旧不温不火,只能看着他的大学同学们一个个飞黄腾达;他还固执的清高着,坚持要自己付自己的饭钱……
说这些的时候,林耀国在喝酒,麦黄色的啤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他平常喝到微醉就绝不再继续喝,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在左手面前,他喝到几乎不会说话。
“係——係佢自己想——想去吖嘛,你有——有咩办法啫?由佢啦……由佢啦……”
喝了大概二十杯啤酒,林耀国已经醉得开始自言自语,大概是在说他妻子去看他们老师的事情。他两手插进头发里无意识地往后捋着,眼神直直的望向前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
“林生?”
左手的声音惊醒了林耀国,他回到现实世界,发现自己还在茶餐厅里,虽然茶餐厅所有的东西好像都变成了两个。他抬手看看表,赫然指着八点二十。
“唔得,我翻屋企迟——迟咗,我老婆会担心噶。”
林耀国急急忙忙站起来拿着包想走,但他上一次喝到这样醉已经是十多年前,在醉酒状态下保持平衡的方法,林耀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他刚起身就跌回座位,还是靠左手扶着他才站稳。
“我送你返去?”
左手觉得如果自己不送林耀国回家,他极有可能摔倒在路边,然后就此躺一晚上。
“唔使——我——我识路。”
“我送你返去。”这次左手换成了命令的口气。
“噉——噉都好。”
林耀国迷迷糊糊地坐上了左手的副驾驶座,中途吐在了路边的树丛里,他真的很久没有这么醉过。
林耀国吐了半天才把胃里所有东西全倒出来,左手在旁边不但要给他拍后背顺气,还得扶着他免得摔倒,因为林耀国刚才一个趔趄差点一头扎进自己的呕吐物里。最后单凭林耀国自己根本走不到车上,而左手一只手又没法抱动林耀国,最后只好由左手搭着林耀国的胳膊,让他一半体重压在自己肩上,一步一步往车上挪,这花了他不少力气和时间,毕竟林耀国虽然没有成年男人应该有的很多东西,但至少他有着成年男人该有的身高和体重。
这件事,林耀国后来忘了一大半,不过还记得一小半。
他记得自己靠在左手肩上的感觉,记得自己被左手塞进副驾驶,记得左手忍不住爆了句粗,也记得左手脸颊流的汗滴在身上的感觉。
“你住喺边?”
“你车我返学校啦,我自己行路返屋企。”
左手听得出来他是怕妻子怀疑,四十岁的男人,喝得再醉,这点谨慎也总还是有的。
一路上林耀国没再说过一句话,他靠在汽车座椅的椅背上,不知不觉闭上了眼睛,睡意很快像醇香的酒一样淹没了他。
“林sir?林耀国?”左手开到了那所学校门口,慢慢地刹住车,他转过头想叫醒仍在闭目熟睡且一身酒气尚未散去的林耀国。
林耀国没有醒,或许他只是不愿醒来。
左手发现林耀国睡着的样子和醒着的时候有点相似,好像他的眼睛永远是半闭着的,嘴也不大怎么张开说话,眉毛通常是低垂的,只有在聊到工作和生活以外的事时,林耀国的眼睛才会亮起来。
左手试探着近前,林耀国仍然没有睁开眼,左手更加得寸进尺地靠近他,试图越过中间那些杂物,一心一意跟林耀国紧靠在一起。
左手简直要恨死了换挡杆,这玩意拦在他的必经之路上,正好戳到他的腰,刚开始左手没有注意这根杆子,身体靠过去的瞬间,腰上猛然传来痛感,他一下子没忍住自己喊疼的声音,在林耀国耳朵边上叫了出来。
林耀国听见声音吓了一跳,立马酒醒了大半,扭头看到脸前面就是左手,又吓一跳,条件反射地一把推开他,左手的腰好不容易缓过来,被他这么一推,又狠狠在档杆上撞了一下,疼得他只顾用那只好手揉着腰,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你有冇事啊?”林耀国这下彻底酒醒了,他看看左手的腰,又看看档杆,逐渐明白了发生的事。
“对——对唔住,我唔系特登咁样对你噶,你信我啦,我头先係以为有人偷嘢……”林耀国一边语无伦次地辩解,一边手忙脚乱翻了一分钟才从双肩包里扯出半张纸巾,他小心翼翼地用那张纸巾给左手擦了擦额头和鼻梁上的汗珠,左手只有一只手能用,林耀国干脆亲自替他轻轻揉了揉刚才被撞到的地方,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和左手近得几乎贴在了一起。
“我唔会嬲你嘅,林生,放心啦。”
左手身上的痛感渐渐消失,林耀国也已经和他靠在了一起,左手抬眼看着林耀国,林耀国也看着左手。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两个人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我中意你,林耀国。”
左手先发制人。
林耀国没吻过男人,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好由着左手引导着他。
左手的吻出人意料的温柔缱绻,没有任何粗暴的感觉,只有细碎缠绵,左手大概也知道林耀国没什么经验,在他的循循善诱下,老师似乎变成了学生。林耀国学着跟男人唇齿交缠,学着深入浅出,学着与左手的初吻。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林耀国最终还是下了车回他自己的家,留下左手一个人开车回到他的茶餐厅,在那里喝了一夜的威士忌。
左手和林耀国都知道他们之间没有办法走下去,毕竟林耀国有妻有子,工作稳定,而左手,孑身一人,有今天不一定有明天,像这样的两个人,他们之间的爱情最多只有几个星期的寿命,过了几个星期,两个人自然就会分开,为了彼此的未来而分开,并学着在未来忘记彼此。
事实也差不多是这样。
在他们还能爱对方的时候,左手每天都去林耀国任教的学校附近等他,把车停在一个比较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只在趁没有人看见的时候,林耀国才敢上车,他还是怕,怕波及他另一半稳定的生活。
上车之后,左手往往会带林耀国去那家茶餐厅,他们在里面听邓丽君唱的老歌,也听蔡琴的歌,但他们很少听粤语歌。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左手喜欢听这首歌,每次他都会要求林耀国跟他伴着这首歌跳舞。林耀国不大会跳,左手就像第一个吻那样,循循善诱,老师又变成学生,左手跳的很好,好到林耀国几乎想不起来他右手的残疾。
左手真想永远这样下去,林耀国也是,虽然他比左手更明白这不可能。
林耀国曾经瞥见过左手身上的伤痕,各种触目惊心的刀疤,更别提他那只残疾的右手,虽然左手一直不肯说那只手是怎么残疾的。
江湖生活并不安逸,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左手很厌倦,他迫切需要一个像林耀国这样的男人来调剂一下。
安逸生活毫无乐趣,不是工作就是琐事,林耀国厌烦透顶,他也很需要一个像左手这样的男人来给他这潭死水投一块石头。
他们各自获得了几个星期的满足感,然后,各行各路。
“我哋……都系唔好继续系埋一齐。”
让两个人都没想到的是,先了断的人竟然是林耀国。
“我明嘅,我明嘅。”左手默然不语。
他一早预料到这个结局了,只是没想到,结局到来的时候自己会这么不舍得。
“噉……我哋以后唔好再见面了喎。”
林耀国不情不愿地说出这句TVB著名台词。
“好。”
左手眼睛直直的看着地下,好像要把地面看出一个洞来。
“再见。”
林耀国转身待要离开,左手突然叫住了他。
“希望你以后仲记得我。”
林耀国笑了,这是他最后一次对左手笑。
“我点会唔记得你啫?”
左手忽然想起来,今天晚上,他大佬洪仁就,请他去那间茶餐厅吃饭。


“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时不时你偶尔会想起我,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十六年后,林耀国五十六岁。
他妻子和他依旧是老样子,只是鬓发都有些白色,他的两个儿子还算有出息,连小儿子找的工作都很上台面,甚至他那些许久没有联系的老同学,都开始重新给他打电话了。
但林耀国时不时还会想起另一个人。
那个人只要见到林耀国就会笑,他会跳舞,喜欢听老歌,是个很有情调的黑社会。
林耀国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过的怎么样,他只知道,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像是爱情的时光。
他十六年如一日践行着他对那个人的承诺。
“我点会唔记得你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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